2022年邯鄲峰峰礦區保障性住房申報公告( 二 )


情況特殊無法線上申請的,申請人可采取“線下申請”方式,根據申請類型到相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及所轄社區領取表格(或在峰峰礦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ff.gov.cn/)住房保障專欄下載)并填報 。
三、提交材料
按照省住建廳、市房管局“一證辦理”工作要求,我區公租房(廉租房)申請材料如下:
(一)線上申請: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拍照上傳;
2.申請家庭的戶口簿首頁,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戶口頁拍照上傳;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軍人退役證》、《畢業證書》、《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等不能網上聯審聯查的個人證件拍照上傳;
4.其他需要補充的證明材料 。
(二)線下申請: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
2.申請家庭的戶口簿首頁,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戶口頁;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軍人退役證》、《畢業證書》、《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等不能網上聯審聯查的個人證件;
4.申請家庭填寫的《公租房(廉租房)申請表》;
5.申請家庭填寫的《誠信承諾書》;
6.申請家庭填寫的《授權查詢書》;
7.其他需要補充的證明材料 。
四、年度復核
按照住房保障動態管理規定,依據國家、省、市公租房(廉租房)相關政策,對公租房(廉租房)保障家庭的復核管理規定如下:
(一)按照住房保障“動態管理年度復核”的原則,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須填寫《峰峰礦區保障住房保障復核表》,參加年度復核 。參加年度動態復核的申請人戶口在我區的,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參加年度復核;戶口不在我區的到務工(就業)單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參加年度復核 。參加年度動態復核的申請人按照申報當年度的準入條件復核(城鎮低收入家庭除外),根據工作需求每年隨時由區級住房保障部門依據保障家庭最新信息進行聯審聯查,并按照聯審聯查結果進行保障資格認定 。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年度復核的家庭,視為自動放棄住房保障資格 。
(二)保障家庭的申請人及保障家庭成員的戶籍、工作單位、婚姻狀況、住房、收入、車輛、工商登記等信息發生改變,應當在發生變化30工作日內到相關管理單位提交變更申請,否則將按照現行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
五、自本公告發布后,本年度內隨時受理,定期審核 。
六、咨詢受理電話
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5160379
滏陽東路街道 5118395
臨水鎮 5199860
西固義鄉 5183032
彭城鎮 5327323
新坡鎮 5368005
界城鎮 5438175
大峪鎮 5466930
大社鎮 5486936
和村鎮 5391503
義井鎮 5425666
【2022年邯鄲峰峰礦區保障性住房申報公告】峰峰鎮 535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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