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方案原文( 四 )


(4)當天復試結束,復試小組應結合面試情況對考生做出結論性評價并記錄于復試考核記錄表中 。復試考核記錄表和專家獨立評分記錄表在第一時間交由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集中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動 。
(5)成績錄入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后,培養單位應將考生的復試考核記錄表和專家獨立評分記錄表上交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
7. 復試要求
(1)專家復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專家打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即為該生復試成績 。
(2)同一培養單位、同一學科(專業)的不同復試小組對考生的考核形式、評價標準、面試時長應基本統一,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每名考生綜合面試時長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 。
(3)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相關資料由研究生院保留1年,以備復查 。培養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復試成績以再次復試結果為準 。
8. 體檢
原則上安排入學時統一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并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中相關規定執行,體檢結論由校醫院確定并負責解釋 。
02
調劑工作
(一)調劑的基本條件
依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調劑工作,基本條件如下: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和初試成績要求 。
2. 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
3.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統考科目應與調入專業統考科目相同(調劑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
5. 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
6. 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
7. 報考“少干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干計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
8. 報考“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相關專業進入復試的要求 。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
9.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
(二)調劑的具體政策
1.一志愿上線生源復試比例不足100%的專業,應按不低于120%復試比例調劑;一志愿上線生源復試比例介于100%~120%,且一志愿復試合格生源能滿足招生計劃的專業可不調劑;一志愿上線生源復試比例大于120%的專業,不接收調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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