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發布:關于同舟共濟應對疫情支持企業渡難關穩發展的政策意見( 二 )


06、加大融資增信力度
對于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正常,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積極提供及時高效的融資增信服務,應取消或降低反擔保要求,并執行優惠擔保費率 。市再擔保公司對合作擔保機構疫情防控期間備案的小微企業貸款擔保項目減按50%收取再擔保費 。
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積極與合作金融機構協商給予續保支持 。鼓勵各保險機構加強與銀行機構合作,積極開展“政銀保”業務,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貸款提供增信分險服務 。
07、加大應急紓困力度
設立中小企業應對疫情穩定基金1億元,為資金困難的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
疫情防控期間,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使用市級應急紓困基金的,可視情適當延長資金使用期限,資金使用費率標準由銀行機構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降為30% 。
08、加大貸款風險補償力度
在疫情防控期間,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和技術改造類項目貸款(單戶企業貸款余額不超過1000萬元),確認為不良部分的,在省級風險補償資金按照貸款本金的30%給予補償的基礎上,市級風險補償資金再給予貸款本金的10%補償 。對無還本續貸政策落實成效明顯的銀行機構給予獎勵 。
稅收支持政策
09、強化政策落實
對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困難減免,經稅務機關核準,減征或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
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
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 。
對符合條件的研發機構購買的用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相關藥品、試劑、疫苗,及時、足額為其辦理采購國產設備退稅 。
對企業因疫情影響享受的財政補貼收入,按照規定減免征收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相關稅費 。
10、優化納稅服務
_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實行 “一戶一策”專項稅收服務,全面實行“容缺受理”和“智慧稅務”在線服務 。疫情防控期間,除企業涉嫌偷逃騙抗及虛開發票外,非緊急需要不檢查 。堅持“無風險不打擾,低風險先提醒”的原則,對一般性違規行為,實施行政指導,最大程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
社保支持政策
11、減輕社保繳費壓力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申請緩繳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 。對經批準緩繳的,緩繳期內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的,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
12、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50% 。
對面臨暫時性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按上級政策規定執行 。成立應對疫情企業用工協調機構,統籌各方資源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困難 。對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民辦職業中介機構,介紹技能型人才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到本市中小企業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采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計算工時等工時制度,推進網絡辦公,穩定生產經營,促進勞動關系和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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