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津區小學、初中招生入學細則 新津區2021小升初政策( 三 )


6月16—19日,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本區學籍小學畢業生、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學生進行民辦初中網上報名,每位學生可自愿填報一所民辦學校 。6月30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新津區民辦初中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7月8日—9日,小學畢業生法定監護人網上進行公辦、民辦學位確認 。
7月11日,民辦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需補錄的,經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公布補錄計劃 。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補錄報名,符合民辦學校網報條件且未被民辦學校錄取過的小學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補錄 。7月14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初中補錄并公布結果 。
其他群體入學
01新津區隨遷子女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門印發的《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門關于做好來蓉就業人員和本市戶籍 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辦〔2022〕13號)以及成都市新津區教育局等八部門印發的《成都市新津區教育局等八部門關于做好來津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3〕4號)文件規定,來新津就業居住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津接受義務教育的,于4月1日—4月30日期間,通過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后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辦理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7月第三周工作日,區教育局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等告知隨遷子女就讀學校安排情況 。
02優撫對象子女
對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進藏干部職工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線醫務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按照相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
03殘疾兒童少年
按照“全覆蓋、零拒絕”要求,根據本區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實際情況,通過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方式,逐一做好入學安置工作 。
04集體戶子女
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父或母)一方或雙方為成都市新津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為成都市外戶籍的,由法定監護人一方(父或母)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并出具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證明、法定監護人戶籍證明、監護關系證明、在新津區合法居住證明、成都市社保和勞動合同等材料,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
05在蓉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兒童少年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成都市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號)和《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成都市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號)要求辦理 。持旅行證入境適齡少年兒童在本區就學,由其監護人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
06拆遷安置人員子女
拆遷安置人員子女入學可在戶籍所在地或拆遷安置地選擇一個學位就讀公辦學校 。選擇在拆遷安置地就讀小學一年級的,須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選擇在拆遷安置地就讀初中一年級的,須在4月27日前向現就讀小學提出申請并提交拆遷安置相關材料 。
07其他
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隨機錄取時,家長可自愿提出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隨機錄取 。因電腦隨機錄取導致多子女不能同時就讀同一學校(校區)的,家長可于5月26日-29日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申請其他子女與在讀子女就讀同一學校(校區),區教育局參照家長意愿統籌安排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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