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四 )


(二)總成績計算辦法
各學院對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進行加權計算后得出考生總成績 。
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會計碩士(MPAcc)、圖書情報碩士(MLIS)、工程管理(MEM)等專業學位考生的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總分÷3×70%+復試總分×30% 。
其他專業學位及學術學位考生的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總分÷5×70%+復試總分×30% 。
(三)錄取原則
1.各學院根據各專業復試合格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單獨考試按招生專業人數安排,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各學院擬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學院招生計劃 。對不予錄取的考生,各學院應安排專人及時將復試結果告知考生本人 。
2.復試總分不及格者(即復試總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3.同等學力考生及跨專業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即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若加試兩門成績均合格,則按照上述原則執行,但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
4.按照教育部要求,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進行 。我校對體檢要求不做另行規定 。如考生體格檢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則不予錄取 。
5.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及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體要求及加分值參照《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忌趶驮嚽绊毾蜓芯可赫猩k公室提交參加相關項目的證明材料 。
6.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對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
7.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復試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
五、破格復試政策及要求
1.我校不接受全日制破格復試申請 。但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第一志愿非全日制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復試 。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 。破格復試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非全日制專業 。
2.各專業復試人數達不到招收計劃人數的,要積極對外開展調劑工作,不得單純為完成招生計劃或保護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標準進行破格復試,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 。
3.破格復試考生成績實行“一門初試公共科目成績分差不得超過10分(MBA、MPA等總分為300的分差不得超過5分)”的原則,且所破格的統考科目成績不得低于35分 。
4.各學院要根據第一志愿上線及調劑情況在復試細則中明確是否接受破格申請,擬接受破格復試申請的學院須公布破格申請專業及要求 。
申請破格復試考生經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破格復試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單位招生規模的3% 。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申請破格復試考生的成績和考生提供的業績表現材料等,對照破格條件,嚴格審查后方能填報《江蘇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復試申請表》(復試前由所在學院聯系研究生院領取),并報研究生院審核,最終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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