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蕪湖分類考試院校招生實施辦法 蕪湖市2020招生計劃( 二 )


(四)違規違紀處理
分類考試和對口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 。對在考試中違規違紀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責任 。省考試院舉報電話:0551-63609561.舉報信箱:jiancha@ahedu.gov.cn 。
四、劃線
根據招生計劃、考生數和考試成績等因素,省考試院研究確定文化素質測試合格要求 。分類考試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均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現 。對口招生考生的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以原始分呈現 。
院校組織的考試(測試)測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各校自行確定 。
五、錄取
(一)預錄取
各招生院校于5月5日前在本校網站公示預錄取考生信息,并提供成績和預錄取專業等信息查詢 。
(二)錄取確認
參加分類考試被預錄取的考生須在5月11-12日登錄網站http://m.wuhu.bendibao.com/edu/gkbm.ahzsks.cn進行錄取確認 。考生只能選擇一所院校確認錄取,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已被預錄取但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放棄錄取資格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
六、專項計劃及鼓勵政策
(一)分類考試
1.高職(專科)院校招收革命老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 。參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19年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單獨招收革命老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辦法>的通知》(皖教辦〔2019〕3號)執行 。實行單設批次、單獨錄取,招生院校應做到志愿優先、專業優先、應錄盡錄 。
2.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錄取 。具體辦法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號)執行 。
3.退役軍人招生錄取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退役軍人事務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19〕17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退役軍人免于文化素質測試,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實行計劃單列、單獨錄取,做到志愿優先、專業優先、應錄盡錄 。
七、鄉村醫生定向委托培養政策
具體按照《關于組織實施2022年鄉村醫生定向委托培養工作的通知》(皖衛科教秘〔2022〕13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