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南高中定向師范生招生錄取程序 2021湖南初中定向師范生招生公告( 二 )


注意:
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應按我廳統一發布的協議書樣式分培養類型制作《協議書》;凡內容不符的 , 視為無效協議書 , 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
考生在簽訂《協議書》時如未滿18周歲 , 須由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協議書》;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訂《協議書》的 , 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招生錄取資格 , 所涉及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簽訂《協議書》的 , 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招生錄取資格 。
2.《協議書》簽訂的具體時間、地點等信息 , 由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公布并及時通知有關考生 , 以便考生及時掌握相關信息 。
(五)發放錄取通知書 。
各招生學校收到市州教育(體)局寄送達的《協議書》后 , 向已錄取并簽訂《協議書》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
(六)入學與復查 。
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招生學校報到 。新生入學后 , 招生學校在入學一個月內對公費定向師范生進行資格復查 。復查合格者 , 招生學校在其《協議書》上簽字、蓋章 , 《協議書》正式生效;復查不合格者 , 則不能取得公費定向師范生資格 , 并按國家有關招生和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招生學校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后 , 應將《協議書》寄送達各協議方 , 并存入公費定向師范生新生的個人檔案 。招生學校匯總本校錄取考生的報到情況 , 填寫《2022年湖南省高中(中職)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錄取復核名單》 , 于9月21日前報送省教育廳(含電子文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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