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區中小學入學實施細則最新 廊坊市安次區中小學入學實施細則( 二 )


八、上述各條規定涉及提交的所有證件 , 監護人在提交原始證件的同時 , 還要提交一份復印件 , 以備存檔核實 。在核實過程中 , 如果發現有虛假、偽造變造等情況的 , 一律取消驗證 , 如涉嫌違法犯罪 , 依法交由有關機關處理 。
九、安次區中小學服務區片劃定 , 依據入學新生數據分布 , 由安次區教育局每年進行合理的動態調整 。
十、本《細則》由廊坊市安次區教育局負責最終解釋 。
本《細則》自2017年3月21日開始執行 , 以前規定一并廢止 。
關于《細則》中幾個概念解釋說明
一、監護人是指婚生子女的父母、合法的繼父母或其他合法的具有監護資格且依法履行監護義務的其他自然人、單位 。其中父母一方死亡的 , 另一方為監護人 。父母離婚的 , 依在婚姻登記機關備案的離婚協議、人民法院判決書、調解書確定監護人 。父母死亡的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死亡證明的文件 。
二、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分為兩種 , 一是非安次區戶籍 , 隨監護人在安次區購房、務工、經商生活的子女;二是屬于安次區戶籍 , 隨監護人在外地上學且要求回安次原籍就讀的子女 。
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 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種 , 一般納稅人按月申報 , 一年12張 , 小規模納稅人按季度申報 , 每年4張 , 由國稅局出具 。
關于《細則》制定的相關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 第二章第十二條規定 ,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 , 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 , 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
二、河北省政府印發《河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 。第二章證件管理 , 第九條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 , 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已滿半年 , 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 , 可申領居住證 。
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 , 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 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 , 以及縣級政府規定的其他情況 。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賃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
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蚱胀ǜ叩葘W校取得學籍并就讀 。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 , 逐步實行社會統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 繳納社會保險費 。
【廊坊市安次區中小學入學實施細則最新 廊坊市安次區中小學入學實施細則】四、《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章 總則 , 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 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 , 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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