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辦往來港澳商務簽注備案登記表 成都市單位赴港澳商務登記備案指南( 二 )


(1)《備案證明》原件;
(2)登記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備案人員名單表(電腦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4)備案人員的社保繳費清單(法定代表人、股東免交此證明),備案人員在本單位的社保繳納有間隔的,將視情降低本單位備案等級或終止其備案資格;
【企業申辦往來港澳商務簽注備案登記表 成都市單位赴港澳商務登記備案指南】(5)申請1年多次商務簽注的需重新提交上(本)年度單位的納稅證明;
(6)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認為有必要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2、登記備案單位弄虛作假、騙取商務簽注的,將取消該單位登記備案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單位派遣人員在港澳地區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2年內不受理該單位人員的赴港澳地區商務申請 。
3、屬于特殊身份人員申請赴港澳商務簽注的,將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單位出具的意見為其簽發相應簽注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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